【新闻中心讯】据悉,近日,学校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组织我校处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指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根据中央、省委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向所有处级以上干部配发了相关学习资料,明确了学习内容、要求和监督举报方式。同时印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参考测试题,并组织全体处级及以上干部认真进行测试。
建立和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编辑 艾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