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11月27日,河北省消防总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组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对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学校保卫处和后期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验收工作。经过系列检查,我校顺利通过了此次省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保卫处赫连华巍处长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自2009年6月开展的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赫连处长在汇报中谈到,我校十分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了消防宣传,学校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火灾检查和隐患整改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处置和应对消防突发事件能力以及业务培训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学校消防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功效正常发挥,确保了校园的消防安全。
检查组首先检查了我校的消防档案,对我校建立的9大类26小项的120余份文件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检查组认为,我校消防档案文件资料中的制度建设系统完备,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检查整改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日志及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中所登记的内容齐全,填写规范,记录详实。此外,我校消防设备设施中的烟感喷淋系统、防火分区卷帘、消防泵、消火栓等均启动正常,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中的各类标识张贴到位,种类齐全。
检查组在世纪楼检查过程中,当巡查到八楼时,提出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以检查我校第一灭火力量和第二灭火力量的应急能力。当检查组工作人员在八楼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键时,消防控制室显示了有火灾发生,立即向全楼发出火灾报警信息,工作人员随即赶到八楼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学校总值班室工作人员手提灭火器、在三分钟内赶到演练现场,迅速形成第二灭火力量。检查组认为,我校消防管理人员具备处置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检查结束时,检查组肯定了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为我校的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达到了创建标准;同时检查组也强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消防“四个能力” 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以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编辑 艾冬梅)